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将花落谁家?长三角、中西部及东北部最有可能-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记者4日从商务部获悉,关于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有关情况,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履行有关程序。
日前,在G20大阪峰会上,中方宣布了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其中包括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等内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4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设自贸试验区和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将进一步优化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布局,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开展差别化探索,形成更多、适用面更广的改革试点成果。
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对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要求,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
上周末,中国发布了2019年版的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张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开放。高峰说,随着负面清单逐年缩短,自贸试验区整体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的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将进一步得到激发。
高峰还说,目前,外商投资法的相关配套法规已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计划。商务部正在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相关配套法规制定工作,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
他表示,在此过程中,将就配套法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积极考虑合理化建议,把外商投资法确立的投资保护、投资促进、投资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我们在不断扩大开放领域的同时,将继续致力于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更好的环境,分享更多的中国发展机遇。”高峰说。
对于外界普遍关心的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将花落谁家,《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依托国家重大战略布局,长三角、中西部及东北部可能是此次扩容重点,以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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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大力度开放拉开序幕
●将新设6个自贸区
6月28日,在G20大阪峰会上,中方宣布了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包括新设6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等内容。
●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
6月30日,备受瞩目的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和鼓励目录正式发布。
相比上一版本,新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一大亮点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
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
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发布
6月30日,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公布。
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
制造业继续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
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
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
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