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泗阳一男子私拆交通隔离护栏 罚你没商量
为保障道路的安全和畅通道路上一般都会安装道路安全护栏,将机动车和人行道分离不仅能减少交通事故,还能改善交通秩序。然而有些人为了“方便”竟擅自拆除交通护栏,殊不知已触犯法律。
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到,一名男子不停用脚踹护栏,在将护栏踹坏搬离至路边后,男子驾车若无其事地离开,随后民警经过走访调查找到了视频中男子王某。
据王某交代,当天他想从西安路马德里花园售楼部门前缺口处开车回家,但发现缺口被护栏封起来,为了方便自己回家就用脚将护栏踹开然后开车回家。
(图为护栏被修复后,王某在现场指认)
在民警的教育下,王某也很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目前王某因故意移动损坏护栏被处以1000元罚款。
交警提醒: 道路护栏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交通设施,体现的是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破坏护栏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城市形象,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爱护护栏等公共设施,可拨打警方举报电话110,或通过交警新浪微博、微信平台进行举报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对于破坏道路交通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