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木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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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城:企业抢生产赶订单 全力冲刺“开门红”2、3月份,龙岩各地集中开竣工项目149个3、将“合作不成功”作返还投资款条件时,如何判断项目合作成功与否
连城:企业抢生产赶订单 全力冲刺“开门红”
1月15日,在位于连城县北团镇孙台村的龙岩恒鑫粉扑有限公司,工人们操作自动化生产线赶产系列粉扑产品。恒鑫公司是福建首家专业生产化妆棉、亲水性美妆蛋、各类粉扑、粉筛及其它美容化妆用具的企业,拥有一支集技术开发、产品设计、不断创新的化妆用具专业团队,产品主要供应国内及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各大知名化妆品品牌。
2023年,恒鑫粉扑各类产品产销量达500多万个,目前订单已排到2025年1月份。新年伊始,该公司全力抢生产赶订单,冲刺“开门红”,并加紧实施技改扩建工程,新增生产线、扩大产能规模,力争“全年红”。
记者:黄水林
3月份,龙岩各地集中开竣工项目149个
482亿元
482亿元
482亿元
龙岩各地举行3月份项目集中签约开竣工
149个项目
总投资约482亿元
重点项目提质增效
攻坚步伐扎实坚定
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项目
新罗
45个项目签约开竣工
总投资近218亿元
建壹真空材料及设备生产项目
为深化推进重大项目“一月一签约”“每月开竣工”互比互看活动,3月以来,新罗区分别举行龙蜂新能源电池储能模组PACK生产项目开工仪式、龙岩中心城市北部新城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龙岩中心城市北部新城三创园竣工开园暨新罗区3月份招商引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
据了解,新罗区本月集中签约、开竣工项目共45个,总投资218亿元,涵盖工业科技、城建环保、社会事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其中,宏贯轨道交通新型材料项目、坡莫合金磁芯生产项目、LS源明能源科技设备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在福建省龙岩市京津冀招商推介会集中签约,总投资38.5亿元;
新罗中能融合能源互联网产业物联中心项目、捷星仪器仪表分拣及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在中央国家机关和央企对口支援龙岩市工作推进会集中签约,总投资21亿元;
厦门志合环保智能环保成套装备生产项目、龙岩交运新罗区现代化物流综合产业园等12个项目在新罗区集中签约,总投资31.4亿元;
龙岩中心城市北部新城建设项目、龙蜂新能源电池储能模组PACK生产项目、华润回转窑提产降耗及数字化矿山技改项目等20个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107.7亿元;
建壹真空材料及设备生产项目、丹昊工贸建筑机械设备生产项目、龙岩市老年文化康养中心等8个项目集中竣工,总投资19.5亿元。
永定
11个项目集中开竣工总投资近34亿元
永定区下黄水库项目
3月22日上午,永定区2023年3月份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暨永定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开工仪式在虎岗镇虎东村郑坑举行。据悉,此次开竣工项目11个,总投资33.7亿元,其中开工项目7个、竣工项目4个。
此次开工项目分别为永定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福建龙岩金丰酒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永定区傲农生物饲料加工项目、永定区岩太新村建设项目、永定区塑料电子产品及金属制品生产项目、永定区诚鼎互联网建设项目、永定区古竹南华山4A级风景区项目。
竣工项目分别是永定区培丰独立工矿区东中村官田新村整体避险搬迁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永定区安运机动车检测建设项目、永定区下黄水库项目、永定区慧明服装加工生产项目。
今年以来,永定区积极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全力以赴推进永定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上杭
22个项目签约开竣工总投资超51亿元
汀江流域(中都段)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
上杭县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3月份,8个项目签约,总投资12.6亿元;14个项目开竣工,总投资38.9亿元,涵盖工业科技、城建环保、商贸服务等多个行业领域,为上杭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此次开工项目分别为上杭铭麟过硫酸盐系列产品技改项目、上杭杭梅食品加工项目、上杭县工业园区职工公寓及配套建设项目、上杭县富光汀江湾区山水田园度假综合体、上杭县蛟洋镇金阁蛟腾安置小区项目、上杭集康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杭恒鑫年加工80万套机械配件建设项目等9个项目;
竣工项目分别是上杭东三环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上杭其顺农业科技中草药种植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永杭超细、极细射频系列电缆生产项目、汀江流域(中都段)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项目和年产500吨出口工艺蜡烛精细化制造项目等5个项目。
上杭紧紧围绕“三三三”产业强县战略,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全程为项目建设提供“店小二式”贴心服务,确保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达产。
武平
9个项目签约开竣工总投资近26亿元
武平高新区光电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
3月29日上午,武平县举行2023年3月份重大项目“一月一签约”“每月开竣工”互比互看活动。
本次集中签约、开竣工项目共9个,总投资约25.7亿元。其中,签约项目1个,总投资约8亿元,为武平县凌科高端精密电气生产项目;
新开工项目3个,总投资4.1亿元,分别为武平县文山中学新建工程、武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中堡分区)、武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城厢段河道整治工程;
竣工项目5个,总投资13.6亿元,分别是武平高新区光电信息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武平县希恩泰液晶显示屏生产项目、武平县和立新能源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制品制造项目、武平县兴奥不锈钢水槽生产项目、武平县韩江上游梅江防洪工程(武平十方段)项目。
今年以来,武平县积极践行“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抓实“1355”项目质量提升年行动、100个县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全方位推进武平高质量发展。
长汀
20个项目签约开竣工总投资超60亿元
长汀瑞启年产3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
3月31日,长汀县在晋江(长汀)工业园区瑞启年产3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建设现场,举行3月份重大项目集中签约、开竣工暨“每月开竣工”互比互看活动。
此次集中签约、开工、竣工项目共20个,总投资60.04亿元。
其中,签约项目5个,分别是长汀金德信医疗器械产业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福建省逐跃医疗鼻腔护理产品生产项目、长汀友福创鑫服装生产项目、福建泉龙医药健康养生一条街建设项目、数字供销(长汀)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开工项目8个,总投资28.13亿元,分别是长汀年产10万吨低氧铜杆项目、长汀县道X657三洲至河田根溪段公路改建工程、长汀镨盈磁性材料机加工生产线项目、长汀凯德伦自动化生产项目、长汀喜来汀大酒店建设项目、长汀德隆天成建材加工项目、长汀炬顶BIPV光伏防水支架生产项目、中国客家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习所建设项目;
竣工项目7个,总投资15.87亿元,分别是长汀瑞启年产30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长汀童坊镇石英石加工改扩建项目、长汀旺顺木业年产30万片生态板芯生产建设项目、长汀同裕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长汀槟榔芋系列产品精深加工生产项目、长汀鸿晟服装制造生产项目、长汀县城关中心学校建设项目。
20个项目涉及工业科技、服务业、社会事业、交通等领域,这些项目的签约、开竣工对进一步补齐该县“3+N”产业链、全方位推进长汀老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连城
13个项目集中开竣工总投资超22亿元
连城康莱宝年产100万套健身器械项目
3月24日,连城县举行3月份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共有13个项目集中开竣工,总投资22.48亿元,项目涉及工业科技、商贸服务、城建环保等领域。
此次集中开工项目7个,合计投资额15.93亿元,分别是连城工业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连城华裕天恒年处理10000吨钕铁硼废料综合回收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连城稳健真空镀膜生产项目、连城年产30万吨精制石英砂(粉)及50000吨高纯石英砂二期生产项目、连城伟星新型材料生产项目、连城元丰秋千、蹦床、乒乓球桌配件生产项目、连城煌鸿年产200万件笋罐头生产项目;
集中竣工项目6个,合计投资额6.55亿元,分别是连城康莱宝年产100万套健身器械项目、连城县培田古村落综合提升项目、连城工业园食品加工专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连城福强生物年产10万吨生物颗粒生产项目、连城红年产5000立方米建筑石材生产项目、连城番薯年产5000吨宠物零食、饲料生产项目。
据了解,该县今年已累计开竣工项目37个,总投资达119.08亿元,实现了“开门红”,为全年推进连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漳平
15个项目签约开竣工总投资超38亿元
铭锋钢化玻璃扩建项目
3月2日,漳平市开展3月份项目集中签约、开竣工活动,此次集中签约、开竣工项目共15个,总投资超38亿元,涉及新材料、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
此次签约项目5个,总投资约21.5亿元,分别为年产10000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微联电子光固化材料与光刻胶生产项目、鑫胜智能化立体仓储物流项目、核华物流运输项目、乳酸菌百香果糕及食用菌调味酱生产项目;
开工项目5个,总投资约7.22亿元,分别为立邦车载空气净化器扩建项目、中能国源物流服务项目、利超标准化茶厂建设项目、绅浩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溪南溪下河段治理工程;
竣工项目5个,总投资约9.32亿元,分别为锦源盛锆刚玉生产项目、铭锋钢化玻璃扩建项目、旺泉低铁精硅生产项目、信达保温管生产项目、永福沉浸式夜游项目。
为全力推动经济开好局、起好步,漳平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一切围着项目转,持续强化项目策划、招商、审批和政策兑现四专班服务,扎实做好企业要素保障,不断构建项目良性循环发展格局,努力让企业安心暖心舒心发展。
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
14个项目签约开竣工总投资近33亿元
鸿泰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
3月31日上午,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举行3月份项目集中签约开竣工仪式,项目总投资32.93亿元,涵盖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等领域。
此次集中签约项目8个,总投资26.67亿元,包括新能源车用线束生产线、半导体及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纳米涂层及再制造产业化等项目;新开工项目2个,总投资1.65亿元,分别是暖鑫金属纺织功能服饰生产项目和新一电子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竣工项目4个,总投资4.61亿元,包括鸿泰液晶显示模组生产、新铭新型健康休闲食品等项目。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发扬“冲冲冲”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南部新城产业定位,积极谋划项目落地,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这批项目的建成投产和开工建设,将对该区产业转型升级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中心城市南部新城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能。
龙岩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综合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来稿
将“合作不成功”作返还投资款条件时,如何判断项目合作成功与否
来源 | 最高判例
本期话题
项目合作协议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约定:当双方(或者多方)合作不成功时,融资方(包括以借款等形式的债权融资)应一次性返还投资方的投资款本金并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即合作协议将项目“合作不成功”,作为向投资方返还投资款的前提条件。
那么,如何判断一个项目究竟是合作成功了,还是合作不成功呢?
本期观点
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通常情况下,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合作成功,应当以投融资双方通过合作是否已经以招投标等合法方式取得了项目的经营权、承包权、施工权等作为判断标准;比如,投融资双方共同成立的合作体(项目公司)作为中标人,已经与政府等建设单位签订了承包类、施工类等项目合同时,应可认定双方合作成功;而不能以项目后续资金不足、无法提供项目后续资金、无法最终完成项目实施等理由作为认定合作不成功的标准。
团队建议:为避免纷争,在投资合作项目中,当事人对资金返还条件、返还时间,以及资金占用费(利息)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等重要事项,均应事先在合作协议中做出明确约定。
本文参考判例及其观点,为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判断一个项目合作成功与否,提供了判断标准和参考依据。
参考判例
(中国裁判文书网)再审申请人陕西三原碧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三原县人民政府、三原高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三原县自来水公司合同纠纷案;(2021)最高法民申3652号;裁定日期:2021年8月×日;发布日期:2021年9月6日。
裁判要旨:最高法院在该案中认为,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合作成功,应当看投融资双方通过合作能否取得项目,着手实施项目;而不能将项目是否最终实施完成作为判断标准;否则,投融资双方均可能在项目实施的任何阶段找个无法继续合作的理由主张合作不成功,进而要求返还投资款,而不承担投资风险,这不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本案中,投融资双方通过合作已经在项目上中标,并已与政府等单位签订了项目合同,项目开始实施,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以后续资金未能到位、项目实施最终未能完成等理由,认为双方合作不成功。
观点延伸
1.最高法院裁判观点一:投资合作中,双方应当本着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原则,共同进行案涉项目的合作开发,对于投资风险或资金占用的损失亦属合作双方能够预见的损失;投资合作与借款有所区别,投入资金系把投资人的资金置于市场配置中,以其投资的项目实现的投资利益作为收益;而借款的目的不仅要收回借款本金,还要以合法的利息作为收益,二者有本质不同,投资合作人不能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一并主张违约金和投资款资金占用利息,如果法院支持的违约金已足够覆盖资金占用利息,则对资金占用利息的主张不再予以支持。
观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再审申请人成都天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2021)最高法民申2323号;裁定日期:2021年4月25日。
2.最高法院裁判观点二:因合作项目用地不能交付致使投资合作目的无法实现,进而导致投资合作协议解除的,资金占用费从预缴之日起算,没有法律依据;此种情形下,资金占用费的起算时间以“合作项目用地交地不能的时点”起算符合客观情况;双方当事人对合作项目用地不能交付都应有所预见,由此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解除合同的,不应认定系一方违约所致;并且认为,投资合作开发项目的融资成本属于当事人应自行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在双方对融资成本的负担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能将该风险转嫁于合同相对方。
观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再审申请人龙岩市恒鑫有色金属再生工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龙岩市白沙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2021)最高法民申3411号;裁定日期:2021年6月21。
文书节选
最高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3652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
“本案中,《PPP项目框架协议》明确约定北京碧水源公司向其在项目所在地成立的独资公司(即陕西碧水环境公司)注资8000万元用于案涉项目前期所需征地、拆迁等工作。《借款合同》亦约定北京碧水源公司的8000万元借款用于案涉项目前期所需征地、拆迁等工作。《借款合同》签订后,陕西碧水环境公司实际向高新公司账户转入4000万元,高新公司亦将该笔款项转入三原县财政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资金账户,用途为“高新区征地拆迁款”。从上述协议的约定内容及当事人履行情况来看,陕西碧水环境公司的设立是为了实现三原县人民政府与北京碧水源公司合作建设的PPP项目,《借款合同》的签订也是为了履行《PPP项目框架协议》的内容。至此,北京碧水源公司按照《PPP项目框架协议》及《借款合同》的约定实际出资4000万元用于案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只有在合作不成功的情况下,由三原县人民政府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如果合作成功,则借款转为项目资本金计入总投资。此后,北京碧水源公司与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案涉PPP项目的中标人,联合体与高新公司签订了《PPP项目合资经营合同》,且根据该合同约定成立了三原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原碧水源公司),三原碧水源公司又与三原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三原县高新区水务一体化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合同》,三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亦通过了批准该项目实施的决议。因此,联合体和三原碧水源公司的成立及《PPP项目合资经营合同》《三原县高新区水务一体化及配套设施PPP项目合同》的签订,均是北京碧水源公司和三原县人民政府对案涉项目的合作行为,且案涉项目合作已实际开始实施,二审法院据此认定双方合作成功,案涉4000万元款项为投资款并无不当。虽然其后双方的合作未能继续,但未能继续的原因是由于北京碧水源公司明确表示因融资无法实现故放弃项目后续工作,北京碧水源公司此时提出的退出合作的意思表示属于其在实施案涉项目期间基于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并非《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作不成功的情形。从《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为60日也可以看出,当事人对于合同中关于合作成功的判断应该是在短期内就能作出的。因此,当事人对于案涉项目是否合作成功应是看北京碧水源公司能否取得并实际实施案涉项目,而非案涉项目是否最终实施完成,否则北京碧水源公司及陕西碧水环境公司若在项目实施的任何阶段都能以双方未继续合作为由要求三原县人民政府返还其出资,而不承担投资风险,则不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审委会2020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订)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