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这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1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级第二、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任务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7个食品大类586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0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泰山区优麦便利(泰安)有限公司泰安双龙小区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泰山区泰安百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山乡集团(山东)九女峰乡村振兴有限公司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泰安岱岳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山口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新泰市飞弘百货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为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平县宜乐佳超市销售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平县刘家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东平四合商贸有限公司凤凰家园分公司销售的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泰安高新区康琪开伈果水果经销店销售的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新泰青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生产日期/批号:2023/12/12,规格型号:500g/瓶),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诺苏餐馆自制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泰安市泰山区湾果园干鲜果店销售的桑葚,糖精钠(以糖精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新泰市羊流镇大厚发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新泰市金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白皮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新泰市翟镇高鸿好运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滕州市众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酥脆小辣片(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抖音泰安市徂汶景区金燕百货店(经营者为泰安市徂汶景区金燕百货店)在抖音(手机APP)上销售的标称为山东当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苏铺苏苏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千层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24/1/22,规格型号:400克/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泰安市岱岳区山口大方圆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临渔记(临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腌制鲅鱼(分装),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