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车辆的三种节税方式
一.财产转让
如果想把个人名下车辆入到公司,可以通过转让的形式。
相关问题:个人名下车辆转让给公司涉及的税费(合计金额0)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金额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免征的,附加税也免征。
2、个人所得税(金额0):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转让收入可设定低于财产原值,不涉及个税。
3、印花税(金额0):个人名下车辆转让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二.公司购入
如果刚好需要购入一辆汽车,可以选择注入实收资本或者借款给公司,以公司的名义直接购入新车辆。
总结:
个人名下车辆转让给公司,或者是直接购入车辆,都符合 54 号文规定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举个例子:如果车辆价值50万,公司当月应纳税所得额50万,填写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附表后就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以2023年为例,可节税500000*5%=25000元
3.财产租赁
个人与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协议,而且协议里有明确的条款,清晰约定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归属公司,通过租赁关系,在取得租金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与经营收入有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修理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将租金转账给人时,可以拆分工资薪金,降低个人综合所得个税(如工资7000元,拆分为免税收入5000,租赁收入2000元,月节税(7000-5000)*3%=60元)
租金发票可以由税局代开,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增值税1%,季度30万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20%,以月租金2000元为例,年度涉及个税(2000-800)*20%*12=2880元;印花税1‰,年度涉及印花税2000*12*1‰=24元。可以由公司承担税费2880+24=2904元,允许个人找票报销。
企业方面年度节税2000*12*5%=1200元。
综合承担的费用2904-节税1200=1704元,在花费1704元的情况下车辆有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修理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具体金额计算节税(如年度报销相关费用10万,则可节税100000*5%=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