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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00亿母基金900亿子基金这个市打造超级基金群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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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泉州市促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泉州大手笔发力母基金和创投。

在推进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建设方面,

泉州市将打造政府引导型基金矩阵

,推动市、县、国企母基金与优质股权投资机构、产业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引导型基金链条。围绕泉州市重点发展产业,2—3年内推动形成“

300亿元母基金+900亿元子基金”的基金集群

除常规性的招引奖励(对在本市设立或从泉州市域外新迁入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成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备案的,给予落户奖励、经营奖励、投资奖励、招商奖励、人才奖励、办公用房补助等)外,《措施》还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的举措,母基金研究中心摘取亮点,并分析解读如下:

风险补助方面,强化天使投资引导,鼓励“投早、投小、投新”,各类基金投资于泉州市初创期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

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减值退出、公司已被吊销、公司已停止经营超过1年而形成项目投资损失的,市政府按其实际投资损失金额(扣除市、县两级政府、国企出资部分)的20%给予风险补助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泉州此举对GP而言极具诚意,“政府敢分担,资本才敢投”,给予早期项目投资风险补贴,有利于破解投资机构“不想投、不敢投“的困境,助力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跨越“死亡谷”,助力硬科技成果实现转化。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巡视员周学东近日也表示,为了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创活动,可鼓励财政性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政府性资金在参与创投基金的过程中,以实缴额为限,尽可能多地超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和亏损。

我们关注到,在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大背景下,已出现了如泉州一样的“先行者”,政府主动出台政策给创投机构“兜底”:据我们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深圳、合肥、武汉、郑州、青岛、南通、扬州、无锡、西安等多地均出台了类似的政策条款,针对风投机构的损失予以补偿。

推进国资基金产业化、市场化运作。

支持国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设立市场化母基金及各类基金

,推进“链主企业+产业基金+龙头项目”合作模式,与各县 (市、区)、产业资本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开展并购重组、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市级母基金可适当出资。

鼓励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境内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机构来泉州合作,

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最高可出资 40%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子基金

,并给予低价回购、超额收益 80%让渡、补亏等优惠措施。将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纳入绩效指标,鼓励各县(市、区)、市级 国资集团公司积极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设立规模 10 亿元的创业天使直投基金,面向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企业开展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普惠型”投资,被投资企业创始团队可按年利率 6.5%回购政府出资部分持股的 50%。

——最高可出资 40%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子基金,支持国企设立市场化母基金,这些举措都对GP极具吸引力,可见泉州“以投促引、以投促产”的魄力和决心。可以预见,泉州发力组建的“300亿母基金+900亿子基金”将发挥资本撬动、投资引导和资源集聚作用,吸引更多投资机构布局泉州,形成长效化市场化产业促进机制,泉州将迎来新一轮投资热潮。

加快国有基金管理团队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两级国有基金管理人开展高层次人才自主评定,推进市场化薪酬体系建设,员工薪酬参照同行业均值,设置市场化募资、投资项目超额收益等奖项。5 年内对国有基金 管理人年度绩效考核项目剔除基金融资成本,业绩、利润按 2 倍计算。探索建立投资团队跟投机制,树立标杆效益,激发投资活力。

强化政府投资基金考核和激励。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基金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投资督促机 制,强化对基金返投泉州的引导与激励。鼓励合作机构先行启动返投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可追溯认定返投金额。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基金招引入泉州项目发生实际经营,且其在基金存续期内财政贡献达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对该项目实际投资 额50%的,按对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3 倍计算返投金额。为激励政府投资基金达成乃至超额完成返投任务,市、县两级政府出资所获收益可部分让渡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合伙人,最高不超过超额收益部分的 80%。

——设立完善的让利机制与市场化的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有利于各地方母基金与创投的快速发展,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构筑起科创发展的独特竞争力,培育更多具有支撑的高成长性企业。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措施》的出台,对泉州市的创投行业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对母基金体系的规划也较为科学合理,对投资全周期、全阶段均有合理的布局,可谓是十分贴心。

我们关注到,近期泉州市利好政策频出,去年8月,泉州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其中出资比例、返投认定、让利免责等条款的相关规定也反映出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化程度较高。并且,《补充规定》提出优先与权威机构发布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年度名单中排名前20名或具备雄厚产业资源的投资机构开展合作,并相应增加子基金出资比例,即排名第1~10名的,出资比例可增加10%,排名第11~20名的,出资比例可增加5%

返投仅为1倍

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子基金投资于泉州辖区内的企业金额应不低于市产业基金出资总额。

《泉州市推进企业上市“刺桐红”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需求,

建设完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总规模不低于30亿元)、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总规模不低于50亿元,配设规模10亿元的直投基金和规模10亿元的跟投基金)

和产业引导母基金

(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

打造县级基金体系

(各县(市、区)分别设立或参股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母基金),

充实国企基金体系

(市属五大国企集团分别设立总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母基金,围绕主业实施市场化投资)。

泉州从市级到区县级的各项举措,说明母基金这一发展经济行之有效的手段已经越来越多地得到认可,其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正在深入人心。母基金作为股权投资行业的“源头活水”,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关键推动力量,发力母基金,构建更好的股权投资发展环境,有利于构筑起科创发展的独特竞争力,培育一批具有支撑的高成长性企业。

当前,各地“资本招商”、“基金招商”正开展得如火如荼,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导入产业,以此引进一批优秀企业,对当地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泉州市发力母基金有利于发挥母基金的引导、撬动和示范作用,为福建省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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