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国网评:地税局长的贪腐是一个“苍蝇样本“-区地税局长一年能贪污多少钱
先后85次收受他人钱物,受贿138万元现金、30.7万元卡和礼品,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处该市地税局原局长高新运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该案同时牵涉60余名该系统干部、职工,其中局长、副局长26名。(10月26日《京华时报》)
客观而言,一个地税局长的贪腐,无论是从官员级别还是贪腐金额上来说,都不应该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但河南省南阳市地税局原局长高新却是一个例外。之所以是例外,因为在这个局长的捣鼓下,形成了一个贪腐漩涡,牵涉60余名干部职工,其中26名领导涉案,可以说这是典型的腐败窝案。抽丝剥茧,一个地税局长贪腐的“苍蝇样本”逐渐明晰。
搅动利益池水,为贪腐“开路搭桥”。本来系统内的干部人事制度是一种维系和推进部门工作的基本保障,也是激励干部员工奋发向上的动力源泉,干部选拔应该严格遵循起码的制度规定。但在地税局长的眼里,却成为了一个摇钱树,成为了一个“金矿”。在其担任局长的5年多里,先后8次调整干部,平均每8个半月一次。不要以为这是局长的无事找事,这可是他“捞金”的法宝。每一次干部人事调整,都涉及到背后的利益变动。要想谋得一官半职,就得不停的送钱。不到两年时间,其对南阳市地税系统的干部进行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整,他先后就收受40名干部的贿赂共计66.5万元现金,以及10万元购物卡和加油卡。在这种语境下,干部员工能有怎样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上行下效,局长在带头,下面就是依样画葫芦,腐败也就成为了家常便饭。
损公肥私,形成既得利益圈。除了在主阵地上“挖金掘银”,还积极开辟“第二战场”。利用地税系统自身的资源优势,通过随意给企业减免缓税收,为自己开辟第二条致富之路。表面上自己是在为企业“减负”,实则是在为自己“增收”。在中国的经商环境中,官商勾结本来就是一个顽疾和毒瘤,加上随意性的税收减免缓形成的利益纠葛,这就让地税局长的贪腐成为了一道损公肥私的利益大餐。在窝案发生后,南阳市地税系统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从整治的效果来看,可谓是触目惊心。据悉,仅唐河县的66户房地产企业就自查出各项少缴漏缴税款4399.38万元。由此观之,在地税系统内的这种损公肥私程度不知有多严重。
监管成摆设,让贪腐为所欲为。无论是干部人事搅局,还是开辟贪腐的“第二战线”,都涉及到一个制度监管问题。而从地税局长到地税系统的大面积贪腐,无论是从范围,还是从时间跨度来说,都不是一地一时之事。为啥相关部门就没有发现其中的猫腻呢?为啥制度监管就成了“纸老虎”呢?不可否认在地税系统存在一定的工作漏洞,但这也不至于造成大面积的贪腐窝案。从根本上说,地方相关部门缺乏对干部的权力监管才是关键所在。
“打老虎拍苍蝇”,这本是一件好事,也值得拍手称快。但如何在“打拍”中发现问题,积极补救,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源头,应该说河南南阳市地税局长的贪腐是一个真实的样本,值得引起相关部门的反思与深思。(文/张闲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