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4亿国有资产疑被贱卖650万案“华鑫花园旧楼”归属权存疑-重庆银华实业有限公司
今年7月26日,落款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城管的《关于督促尽快处理华鑫花园旧楼现状安全隐患的告知函》,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一桩历时十年的经济纠纷案,案涉珠海4亿国有资产疑被贱卖650万,又一次被推到大众面前。
这桩纠纷案的其中一个焦点,就是华鑫花园旧楼的归属权问题,目前仍存在极大争议。
一封告知函引发经济纠纷案
今年7月26日,落款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城管的《关于督促尽快处理华鑫花园旧楼现状安全隐患的告知函》,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这封针对珠海市龙翔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告知函称,贵司位于红旗镇文化路交金荷路以西的华鑫花园旧楼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由于该楼侧面墙体及部分称(称疑为承)重结构已于去年部分拆除,加之近期雨季到来,强降雨天气对现状楼房安全有进一步影响,存在坍塌等安全风险。请贵司立即清除安全隐患,同时按照相关政策加快落实办理相关手续。
告知函督促珠海龙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在15日内制定拆除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落款时间为7月26日。
由此,一桩历时十年的经济纠纷案也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而这桩纠纷案的其中一个焦点,就是华鑫花园旧楼的归属权问题,目前存在极大争议。
这桩涉及珠海4亿国有资产疑被贱卖650万的经济纠纷案,跨度时间长,影响范围大,市场关注度高,半年前因为珠海市国资委的介入而升温。
“华鑫花园旧楼”归属权存疑
华鑫花园旧楼的归属权说来话长,它是否归属于珠海龙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呢?
在采访中所得到的各方文件显示,目前仍然存疑。
半年前,有媒体记者看到一份落款为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依法处理商请函。这封致湖南怀化中院的商请函,大致还原了这起纠纷案的重要节点。
据了解,珠粤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金湾红旗中心区的17384.65平方米土地上,实际建有两栋商住楼共56套住宅,并已对外销售和抵债,小区名为“华鑫花园”。
由于珠粤公司的债务纠纷案,湖南怀化中院于2010年7月9日将华鑫花园用地17384.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单独强制执行拍卖,珠海龙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65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
2020年4月17日,龙翔公司根据怀中执字第79-28号执行裁定书,对珠粵公司名下的花鑫花园进行拆除,已造成危房。华鑫花园的拆除引起19位购房自然人及其他各利益方的维权,由此引起珠海市委市政府及珠海市国资委的高度重视。
珠海市国资委的商请函指出了拍卖行为所存在的四大问题,同时指出四大问题在怀化市检察院向怀化中院作出怀检民纠违(2011) 1号《纠正违法通知书》上已有反映,认为怀化中院对华鑫花园用地的执行过程中存在多处违法行为,通知怀化中院予以纠正。
2011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 (2011 )执监字第119号文,也要求“对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执行拍卖程序中是否违法的问题,也请贵院(怀化中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妥善处理”。
商请函指出,拍卖行为至少存在四个法律问题——
一是将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拍卖,涉嫌违法。怀化中院拍卖的标的是珠粤公司名下珠海市红旗中心区的 17384.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执行裁定、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均不包括该地上的华鑫花园两栋住宅。根据《物权法》第146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 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怀化中院在拍卖土地使用权时,未将该土地上建筑物一 并拍卖处分,造成房地分离的现状,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二是自行确定土地评估机构,且未将土地估价报告书送达珠粵公司。三是自行确定拍卖机构,在土地尚处于其他法院查封期间就将其拍卖。四是拍卖时董祥以个人名义购买,却裁定土地的使用权归珠海龙翔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
该案目前处于中止审理状态
一份落款为怀化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湘12民初497之三)显示,该案处于中止审理状态,时间为今年4月8日。
既然怀化中院对该案暂时中止审理,那么落款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城管的《关于督促尽快处理华鑫花园旧楼现状安全隐患的告知函》,将有争议的“华鑫花园旧楼”直接归属于珠海市龙翔房地产有限公司,自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在采访中,有媒体注意到,案涉4亿国有资产流失的这桩纠纷案,有两大疑点备受关注——
其一,湖南怀化中院执行拍卖了珠粤公司名下17384.56平方米的地块,那上面8000多平方米的住宅怎么突然就蒸发了呢?怀化中院、评估公司、拍卖公司均没有提及。
其二,1992年,珠海市银华工矿产品公司和珠海市珠粤置业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两年后银华公司建成两栋房屋并对外销售,当时未办理房产证。那时银华的投入即达到3000多万,怎么在10多年后,同样是在怀化中院执行的拍卖中,买受人竟然以650万的低价拍到呢?
至此原被告均向怀化中院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追加龙翔公司及拍卖参与人董祥、唐谊、刘小平为(2019)湘12民初497号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他们围标拍卖严重损害人债权人或债务人合法权益,变相侵吞国有资产。主审法官表示,合议庭将慎重处理他们的请求。
4月7日的庭前准备会议结束后,被告律师告诉媒体,目前这个地块及其住宅按照市值测算,已达到4个多亿,即便在当时估计,至少也要一个多亿,却被如此低价践卖,令人心痛。之所以追加龙翔公司及董祥等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他们与该案的审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