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夏邑人注意啦!这些人可享受4次医疗报销,有些人还不知道-河南省夏邑县办医疗本电话多少
夏邑二院
微信号:
xiayieryuan
关注“夏邑第二人民医院”可获取最新健康资讯、红包活动、在线咨询、招聘信息等优质内容
2017年1月1日起,夏邑县开始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一些报销政策很多人仍然不了解,为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夏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小编就群众关注的城乡居民医疗报销有关问题进行资料整理。
参保缴费政策
2017年夏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可以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政策、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险等四次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首先扣除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余额,2017年计入额度为参保居民每人每年90元,家庭账户(个人账户)余额扣减为零后,方可使用门诊统筹基金。2017年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建立门诊统筹基金(含一般诊疗费),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门诊慢性病待遇
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甲类80%、乙类7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慢性病病种如下:
住院医疗待遇(一次报销)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比例如下:
大病保险政策(二次报销)
个人不需缴费,对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再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比例如下: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三次报销)
个人不需缴费,对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再次报销,比例如下:
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康保险(四次报销)
个人不需缴费,对2017年7月1日以后出院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再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比例如下:
重特大疾病保障待遇
城乡居民如果患以下43种重特大疾病(其中住院病种33种、门诊病种10种),可以按规定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限价标准报销,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
重特大疾病病种清单
夏邑二院一站式服务
夏邑二院医保科咨询电话:3027010